“临终选择法案”消除了一个立法障碍

2024-03-10 09:36:36 美国华兴报
一名患有胶质母细胞瘤(最具侵袭性的脑癌)的妇女周四恳求明州立法者迅速通过一项临终选择法案,以便她可以选择何时死亡,希望避免可怕的痛苦死亡。

这个问题,双方数小时的灼热证词,成为即将到来的立法会议中最具争议的战斗之一的开场白:身患绝症的明尼苏达州人是否应该选择使用药物来结束他们的生命?法律的支持者认为:在分裂的政府下,已有十年没有得到太多的推动之后,它在本届会议上有最好的机会。

Ellen Kennedy在明尼苏达州众议院“卫生金融与政策委员会”的听证会上发言支持《生命终结选择法》(End-of-Life Options Act)后,从讲台上取回了她已故丈夫Leigh Lawton的照片,后者于2022年死于癌症。

众议院“卫生、财政和政策委员会”在2月12日立法会议开幕前几周举行的罕见委员会会议上以10票对5票赞成该法案。这是该提案的第一个立法障碍。它还必须在参议院通过(民主党以一票之差控制参议院)。

DFL-Golden Valley的众议员Mike Freiberg表示,该法案与民主党上届会议通过的支持堕胎权的议程一致。“我们优先考虑身体自主权,这就是它的作用——在最后一刻,人们可以行使他们的身体自主权,”他说。“我不认为在这个过程中有什么可以保证的,但我们将尽可能地推动这一点。...共和党人也支持这一点。有时,我认为民选官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赶上公众的步伐。

在周四的听证会上作证的数十人的世界观差异是明显的,支持者穿着黄色衬衫,反对者穿着红色衬衫。支持者将该法案描述为一个简单的身体自主权问题,并表示社会不应该强迫绝症患者在不可避免的死亡之前遭受痛苦。一名患有广泛性小细胞肺癌的男子说,他害怕同样丑陋、痛苦、旷日持久的死亡。

反对者对“死亡立法”表示愤怒,并担心为狭隘定义的法律打开大门将导致谁可以获得终结生命的药物的扩大。

出席公开证词的近100名明尼苏达人甚至没有就立法的名称达成一致。支持者称其为“死亡医疗援助”,而反对者则称其为“医生协助自杀”。

全美有十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已将“临终医疗援助”合法化。俄勒冈州于 1994 年成为第一个允许这种做法的州。根据明尼苏达州拟议的立法,18岁及以上的成年人和那些被确定为精神上有能力做出知情医疗保健决定的人有资格做出决定。

明尼苏达州医学协会在这个问题上持中立态度。州长Tim Walz表示,在看到他的父亲在死于肺癌之前花了数周时间维持生命后,他欢迎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他的母亲花了25年的时间才支付完所欠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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